近日,中国电力发布公告,于2019年10月21日,公司全资附属中电朝阳与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间接附属订立三份单独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据此订约各方同意承包商将就朝阳项目相关的标段提供工程、采购、建筑和安装,以及技术支援服务,总代价合计为人民币4.34亿元。
据了解,朝阳项目为国家能源局颁布的首批核准无补贴“平价上网”光伏发电示范项目之一,对中国电力具有战略意义。为配合这项国家电力行业政策,相关地方政府将提供优惠的土地租赁激励措施,降低项目场址相关成本,并协调该等项目的建设和电力送出消纳。此外,根据《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电网企业将保障平价上网项目优先发电、承担全额保障性收购,并保证至少二十年电价保持不变。预期朝阳项目会为中国电力带来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经济效益,并将发挥市场示范及引领作用。